有關貴網站轉載nownews報導之「連拉漲停 滿月閃辭 前銓敘部長淪飆股門神」一文,嚴重不實請撤下刪除
受文者:
查「周刊王」2015年8月26日第72期「連拉漲停 滿月閃辭 前銓敘部長淪飆股門神」報導與事實不符,且未經查證,嚴重影響本人信譽與評價,經本人向「周刊王」反映,已將網路新聞撤除,更正不實報導,貴網路新聞未經合理查證即行轉載,恐涉有散布不實報導妨礙名譽罪嫌,請於函到後立即刪除轉載新聞或更正不實報導,以免訟累:
一、 其中「朱武獻在綠營執政時期曾因操盤退撫基金問題遭特偵組起訴,2014年底才還其清白」部分:本人從未因為擔任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遭受起訴,而是2014年底特偵組偵結不起訴確定,貴刊誤植民國97年5名政務官因特別費遭起訴的文件(後經台北法院判決不受理確定),誣指本人操盤退撫基金曾遭起訴在案,顯示貴刊記者沒有查證,張冠李戴,顯與事實不符。
二、 「揚華6月16日疑假交易遭檢調搜索,股價連續跌停。2星期後朱武獻接任董座,揚華連拉3支漲停;弔詭的是,朱武獻上任才滿1個月,竟突然閃辭,隨後揚華因未申報財報,遭處分停止交易,投資人全住進『套房』」等云云:本人受大股東氮晶科技公司請託,於揚華前負責人涉嫌司法案件時,擔任公司董事長,純屬法人代表,任職期間,以股東利益至上,首先盤點債權債務關係及加強應收帳款催收工作,並積極與證券主管機關、銀行團及上下游廠商溝通、強化關係,協助解決因前任負責人涉及假交易所衍生的經營困境,積極完備公司治理,推動核心業務的轉型,但本人是法人代表董事,氮晶科技可更換法人代表,非本人可以置喙;本人辭職後,公司因未申報財報遭停止交易處分,投資人股票套牢等,均與本人無涉,貴刊指涉本人閃辭後停止交易、股東套牢、誣指「飆股門神」等,均與事實不符。
三、 「朱武獻一接任,隔日揚華就在櫃買中心發布重大訊息表示朱代表揚華與泰國『多贏通訊』,簽下一紙總金額1.16億美元的無限雙頻蜂窩WiFi基地台採購合約…因這重大訊息揚華股價確實一度從22元,連續3天拉抬漲停」、「但令人傻眼的是,7月28日,朱武獻就任滿月當天,就與3名董事無預警閃辭,接著揚華股價每況愈下。截至8月14日,甚至未完成第二季財報公告申報,8月19日」、「照理說,揚華簽下大訂單,應可度過難關。但其實,雙方簽約後就無下文,合作毫無進展,這位股東便質疑,這場簽約秀,似乎是有心人刻意為拉抬股價撒出的煙霧彈?」、等云云:經查,本人在前任董事長林家毅請託下,曾代表揚華科技與泰國『多贏通訊』簽訂無線雙頻蜂窩WiFi基地台採購合約,合約確屬存在,合約執行由公司林家毅執行長負責,由於第一批WiFi基地台2000套貨品運送到泰國後,泰國電信部門主管還未通過檢測,貨品暫存海關處,等對方檢測合格,即可陸續交貨,經林執行長多次表示兩造對於檢測標準及機構持續協調中,以致延遲,絕非所謂簽約秀、煙霧彈或拉抬股價之說。
四、 「股東更指出,揚華的財務狀況,遭到原本聘任的會計師都不敢簽公司財報」、「但與新任會計師開會討論財務時,朱武獻也不敢出面。後來就與董事們一起辭職。股東抨擊,董事長根本是和會計師比賽落跑,看誰比較快脫離公司為妙。堂堂前部長竟成了坑殺投資人的幫兇,令人不勝唏噓」:按揚華原聘會計師因人力調度不足請辭,在本人辭職卸任後,應由新任董事長負責洽談委託簽證會計師,本人沒有身分與立場參與,貴刊故意曲解事實發生的前後因果,錯認實際負責人,營造本人落跑形象、誣指為坑殺投資人的幫兇,實屬嚴重毀謗。
五、 最後「朱武獻強調…經營細節全由駱秉寬負責,必須要問駱」部分:報導嚴重錯誤,本人於貴刊記者採訪時曾表示,本人離職時有發布新聞,新聞稿詳細內容可以找駱秉寬索取,公司經營細節當然是任職四年的林家毅執行長最清楚,駱秉寬與本人同時上任,協助整頓公司、加強催收及強化公司治理,僅任職一個月即辭職,記者竟然誤植經營細節全由駱秉寬負責,報導偏離事實,更誤導了公司目前實際經營人的責任。
朱武獻
敬啟
104.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