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台灣物業管理聯盟於 10 月 21 日上午十時於台北數位產業園區,召開聯盟第一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歡迎有志之士共同參與。 友善媒體歡迎刊登 https://news.1122.network/archives/1808
台灣物業新勢力 物業管理結合資產管理銳不可擋
社團法人台灣物業管理聯盟成立大會新聞稿
【壹貳物業科技 陳珍妮、吳文馨聯合報導】
台灣的物業管理經驗,在整個華人地區彌足珍貴,但因受限於法令上的不夠周延,常常畫地自限。社團法人台灣物業管理聯盟籌備主任委員羅超盟表示,應將物業管理與資產管理做整併思考,傳統物業管理是指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及保全公司受託社區管委會的需求所做的一切,自 1995 年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公布後,成為傳統物業管理的憲法,多年來更動並不大。
聯盟籌備主任委員羅超盟指出,在資產管理方面,一般即為房仲及代銷等業態,在 1999 年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公布後,房仲業快速發展茁壯,整個行業呈現頗為畸形的發展,亦即物業管理歸物業管理,資產管理歸資產管理,雙頭馬車。台灣物業界未能整合力量,做創新發展,台灣五都的天際線十幾年來變化並不大,值此期間,對岸卻在法令上突飛猛進,實令有志之士扼腕再三。
聯盟籌備主任委員羅超盟認為,所謂物業,若單以建築物而言,是指與此建築物所有一切相關之事;包含「安管、環管與資管」,「安」是安全,保全事務及保固事務;「環」是環境,清潔衛生及環境維護;「資」是資管,資產管理與資訊管理。安管、環管、資管,三管齊下,相互影響,能否優化,是一個社區興衰的關鍵。物業所做的一切,都是希望這個建築物能夠歷久彌新,安居樂業,保值增值。
社團法人台灣物業管理聯盟之主要理念如下:提升台灣物業相關廠商的專業性,擴大台灣物業廣大職工之福利性,增進台灣物業相關法令的有效性,發展台灣物業之智慧性與科技性,為優化物業人力發展而努力。我們的願景是開拓物業人新視野、推廣物業人新整合、創富物業人新經濟、實踐物業人新事業。聯盟於 10 月 21 日上午十時於台北數位產業園區,召開聯盟第一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歡迎有志之士共同參與。
放眼世界各國,均已將物業管理及資產管理視為同一領域。就亞洲而言,從香港、東京、首爾、上海、北京,一個有規模的物業經營業態,應將物業管理與資產管理一起經營,發揮最大綜效。聯盟籌備主任委員羅超盟認為:「我們有足夠的數據與例證可以說明,台灣政府在現有法令上,應作若干調整,以符合發展趨勢。」
社團法人台灣物業管理聯盟
聯盟籌備 主任委員 羅超盟
聯盟籌備 副主任委員 徐珍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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