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殺警案 被告情侶檔遭重判 作者Yahoo!奇摩 – 2016年4月19日 上午9:52 台北地院審結夜店殺警案,今天依殺人、傷害致死等罪判刑被告許淳凱13年、蕭叡鴻9年半;情侶檔曾威豪8年半 ,劉芯彤9年"
"夜店殺警案 被告情侶檔遭重判 作者Yahoo!奇摩 – .. 台北地院審結夜店殺警案,今天依殺人、傷害致死等罪判刑被告許淳凱13年、蕭叡鴻9年半;情侶檔曾威豪8年半 ,劉芯彤9年"
這是 "重判" 嗎? 請記者不要將個人感受置入新聞中,對一般人來說,沒有判30年以上,不叫"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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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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